为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明确三方权利与义务,细化工作内容。兰州南绕城项目办于2018年1月4日召开了兰州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后续进场单位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暨资金监管协调会,投资公司审计部部长,项目办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及监管人员,路面、房建、绿化、交安、机电、消防工程各合同段项目经理及财务会计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项目办主任结合交通运输部《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厅、集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就兰州南绕城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资金的日常监管、各方职责义务、农民工工资制度等对各方提出要求:一是按照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各方负责人和专职财务人员应全过程参与资金支付计划上报和分级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财务能力、廉政意识的培训,确保财务环境风清气正;二是要求监管银行为施工单位开辟绿色服务通道,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办理有关支付业务,同时应严格按照《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的条款实行有效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环境健康、稳定;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及监管银行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46号)文件要求,实行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四是对审批权限、审批工作时间、审批表填写、资料管理、工资(含五险一金)支付等方面做了具体说明。
两家监管银行负责人均对本次会议资金监管的要求做了表态发言,承诺坚决落实执行《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支付工作。
最后兰州南绕城项目办负责人、监管银行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代表现场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