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段进场以后,项目办纪检监察科以《关于加强景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建筑材料招标监督工作的通知》(景中建办〔2017〕89号)对各施工合同段工程建筑材料招标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以项目经理部为招标主体的工程建筑材料招标监督机制,严肃执纪监督,切实保证了项目建设所用工程建筑材料招标程序的合法合规。
8月份,项目办主要对JZ6、JZ7合同段各类工程建筑材料招标过程进行了执纪监督,重点对招标文件发售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时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验证、开标过程的公正性、评标过程的保密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情况及时进行了纠正,对个别工程建筑材料招标结果存在问题的责令相关合同段重新进行了招标。
对各施工合同段工程建筑材料招标过程的监督,是项目办纪检监察科依托项目建设,有效落实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做好项目建设重要环节监督的有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各施工合同段将工程建筑材料质量关口前移,为实现“管理创新、安全和谐、绿色环保、廉洁高效、社会满意,建品质工程、确保飞天金奖,争创鲁班奖”的总体目标打好基础。